债权人会议召集相关考点及题目解析

好,十二题。

这道题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,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。还可以召开的情形有什么?

这道题讲的是债权人会议的召集,债权人会议的召集这个点是主观题考点,所以这道题正确率如果48.79,意味着这道题如果主观题考到的话,你们就非常危险啊。

作为破产法,你客观题拿不拿分我不管,因为它这张一共考11分,主观题占十分儿,客观题占一分。所以你客观题的分儿你拿得着拿不着我不管,但是主观题的分儿你必须得拿。所以这一章里边儿非主观题考点你可以不看,但是主观题考点你就必须得掌握啊。

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由法院召集,时间你都得知道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,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召开。然后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以及占债权总额4分之1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。这个4分之1是我们主观题,就这么多年来考4分之1,这个比例是考的最多的这是必须要知道的。

而且它是占债权总额4分之1的债权人向主席人会议啊向债权人主席提议时,跟什么有担保债权、无担保债权没有关系。它是占债权总额4分之1是吧?所以D选项说占债权总额4分之1的债权,其中50%的债权有财产担保。有没有财产担保我不管,我就看提的人够不够债权总额的4分之1。所以这道题是不是有人在C和D上纠结了啊,跟这个50%没有关系啊。

然后注意这种情况下,管理人应当提前15天去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开会嘛,对吧?所以这块的时间都是15啊都是15日,但是这个呢是15日内召开,这个呢是15日内通知,它是不一样的啊。

所以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呢应该是ABCD全选这道题是不是有人没选D是不是有人没选D对吧?注会就很可惜,有一个选项没选错选漏选不选都是不得分儿的啊。

这道题的核心主观题考点的核心就是C选项啊,就是这个就是这一条抖音。
### 债权人会议攻略大揭秘

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时,债权人会议是一个重要考点。首先要明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,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。以后的债权人会议,法院认为必要时可召开,管理人、债权人委员会以及占债权总额1/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也可召开。这里的1/4比例是关键,多年来考得最多,且与债权有无担保无关。

对于占债权总额1/4的债权人提议这一情况,要特别注意。比如在做题时,不能被债权是否有担保干扰,只要提议人占债权总额达到1/4就行。同时,管理人应当提前15天通知已知债权人开会。

在注会考试中,涉及这部分内容的题目,选项选择很重要,选错、选漏、不选都不得分。所以要精准把握考点,像上述这些细节都需牢记。只有全面掌握,才能在考试中应对自如,取得好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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